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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文化

三明历史文化概况介绍

发布时间:2013-04-13 点击数:7411

  • 三明,是1956年7月由三元、明溪2县合并各取首字而得名。它是中国共产党人亲手创建的新兴工业城市。1983年5月,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地区行政公署,与地辖三明市合并成立省辖市,实行市管县体制,辖9县1市2区。据福建省文物普查队在建宁、宁化、明溪、清流等县发掘的文物考证表明,三明地域(即指现辖9县1市2区全境内,下同) 历史,源远流长,是福建省最早开发地区之一。早在更新世晚期,距今10000年前,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。

        夏商:(约公元前21世纪--前11世纪)属扬州之域,但疆域尚未开发。

        周朝:(约公元前11世纪--前221年)属七闽地,战国时属楚国地。

        秦汉时期:秦统一中国后,实行郡县制,三明地域属闽中郡,汉属扬州会稽郡,东冶县。

        三国时期:吴永安三年(260年),析建安县东部地区置将乐县;西部地区置绥安县(今泰宁、建宁、宁化三县及明溪、清流部分县地)为三明地域最早建立的两个县,隶属建安郡。

        两晋时期:由于连年战乱,灾害频繁,中原百姓纷纷南渡江淮避乱。此时,三明地域虽尚未开发,经济文化还很落后,但社会环境却相对安定,是北方难民所向往的避乱乐土,这些难民南迁后,散处闽西北各地和当地土著共同开发山区,经历代辛勤经营,使闽西北地区的经济、文化、人口获得迅速发展,市井逐渐繁荣,辟圩设镇,并陆续增设州县。东晋义熙元年(405年),改绥安县为绥城县,义熙(405--418年),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置沙村县,为沙县设县之始。

        隋朝:(581--618年)把州、郡、县三级制改为州、县二级制,大幅度裁减郡县。开皇九年(589年)废将乐、绥城二县并入建安县,开皇十六年(596年)又废沙村县。

        唐朝:武德四年(621年),恢复沙村县建制,改名沙县,隶建州。同年,绥城、将乐亦从邵武县析出复置,同属建州。沙县复置不久,又并入建安县。贞观三年(629年)废绥城县并入邵武县。至此绥城县从改名至废置,除并入建安县3年,并入邵武县29年,实际存在190年,上溯至其前身绥安县的始置年份,则这个县的建制,共存在335年。垂拱四年(688年),复置将乐县。开元十三年(725年),置黄连县,为宁化设县之始。开元二十九年(741年),置尤溪县,隶福州。天宝元年(742年),黄连县更名宁化县,属汀州。乾元二年(759年),在原绥城县地分置归化(今泰宁)和黄连(今建宁)二镇。大历二年(777年),沙县由建州改属汀州。元和三年(808年),又废将乐县,到公元810年,再复置将乐县,仍属建州。

        五代时期:后晋天福八年(943年),建州刺史王延政,在福州称帝,国号殷,改元天德。天德三年(945年),升将乐为镛州,不久殷灭,南唐保大四年(946年),废镛州恢复将乐县建制,仍属建州。同年,改黄连镇为永安场,改归化镇为归化场。南唐中兴元年(958年),升归化场为归化县(今泰宁),隶建州。

        北宋:建隆元年(960年),升永安场为建宁县,隶建州。太平兴国四年(979)年,归化、建宁二县由建州改隶邵武军。哲宗元佑元年(1086年),归化县改名泰宁县,隶属如故。元符元年(1098年),福建提刑王祖道以便于履行政务为由,奏析宁化县六团里、长汀县二团里增置清流县,隶汀州。理宗绍定元年(1228年),废清流县。

        元朝:至元八年(1271年),恢复清流县置,隶汀州。十三年(1276年),元兵占领邵武军,改军为路,泰宁、建宁、将乐等县隶邵武路,清流、宁化属汀州路。

        明朝:景泰三年(1452年),析沙县新岭以南地、尤溪县宝山以西地增置永安县,改路为府,隶延平府。成化六年(1470年),析宁化、清流、沙县、将乐四县部分地置归化县(今明溪),隶汀州府。嘉靖十四年(1535年),割尤溪、永安、漳平、德化四县部分地置大田县,隶延平府。

        清朝:福建先后增设龙岩、永春和台湾府。雍正十二年(1734年),大田县改隶永春州,其他各县隶属关系不变。

        民国初期:废府、州,实行省、道、县三级制。全省设闽海、厦门、汀漳建安四道:沙县、将乐、泰宁、尤溪、建宁、永安等县属建安道;宁化、清流归化属汀漳道;大田属厦门道。民国17年(1928年)废道,各县直属福建省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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